“我是一名船員,專職航運安全檢查工作。衷心感謝新蔡縣人民檢察院和司法局為我前往南京工作提供的便利,讓我既能安心工作,又能配合社區矯正監管。今后我一定全力以赴,回報社會。”2025年10月11日,在一場涉企矯正人員跨市縣活動審批聽證會上,航運公司員工郭某的肺腑之言,道出了眾多跨區域工作社區矯正人員的心聲。
2023年7月21日,郭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江陵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緩刑考驗期為2023年8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
2023年12月,郭某入職新蔡縣某航運公司后,社區矯正執行地隨之變更為新蔡縣,需定期到社區矯正中心接受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
2024年10月,因公司業務發展需求,郭某被委派至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開展航運安全檢查工作,需頻繁往返新蔡與南京,遂向新蔡縣司法局提出經常跨市縣活動申請。
新蔡縣人民檢察院與新蔡縣司法局經會商,認定郭某屬涉企社區矯正人員,其外出經營請假及監管可適用雙方聯合簽署的《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在確保社區矯正監管正常進行的同時,充分保障郭某的工作與生活權益。
于是,新蔡縣司法局社區矯正中心先后為郭某辦理兩次經常跨市縣活動審批,期限分別為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及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為深入了解郭某跨市縣生產經營的實際成效,2025年10月,新蔡縣人民檢察院干警與縣司法局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走訪小組,親赴郭某申請頻繁前往的目的地——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航運安全檢查現場,開展實地考察。
在工作現場,小組成員親眼目睹了郭某在船舶安全檢查中的忙碌身影,并查閱了他的江湖航運輪性能檢測日志。通過深入交談,也了解到該公司高度認可郭某的航運安全檢查工作成績,并大力支持他配合新蔡縣社區矯正工作。
2025年10月11日,郭某向新蔡縣司法局第三次申請經常跨市縣活動。新蔡縣人民檢察院與縣司法局專門召開聽證會,聽證員細致審查郭某前兩次審批的原因、效果及矯正監管情況,一致認為郭某在跨市縣期間工作努力、監管配合良好,未出現違規行為,應繼續批準其申請。
因此,郭某的第三次申請基于過往可靠工作表現、扎實業務能力及無違規記錄,迅速獲得批準。此次審批助力郭某安心投入航運船舶安全檢查工作,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恪盡職守。
對于社區矯正人員郭某刑罰執行監督工作的成功實踐,在法度之中傳遞司法溫度,于監管之間護航企業發展,為民營企業與社區矯正制度的協同發展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
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原創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www.iegogo.com/showinfo-880-370710-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