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王 春
□ 本報通訊員 張曉靜
近年來,微短劇憑借短小精悍、節奏明快等特點,展現出強大的市場活力。然而,微短劇市場人物設置和情節高度同質化、同題材泛濫等問題也日益突出。近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涉熱門網絡小說《桃花馬上請長纓》(以下簡稱原作小說)的著作權侵權案件。法院一審認定《將軍!夫人她請旨和離了》(以下簡稱被訴短?。┥米詫υ鬟M行改編并上線傳播的行為,構成對原作小說改編權、攝制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
原作小說是作者“六月”于2023年底在北京鼎甜文化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甜公司)運營的瓜子小說網首發的長篇小說。2024年7月起,該作品在多個平臺表現突出,登上多個閱讀類App榜單榜首。鼎甜公司享有該小說除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之外的其他著作權權利的獨家授權。2024年8月21日,由鼎甜公司聯合出品的同名改編短劇上線,截至2025年3月4日,播放量已突破5.7億。
2024年7月26日,鼎甜公司發現網絡播出的被訴短劇各集之間情節發展邏輯關系與原作小說前46章內容情節遞進順序等安排基本一致,其出場的關鍵人物在原作小說中均能找到對應的角色。鼎甜公司認為,被訴短劇涉嫌侵犯了原作小說的改編權、攝制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在就此進行投訴后,鼎甜公司還將該劇出品方廣州三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等多名被告共同起訴至寧波中院,并提出經濟損失賠償請求。
據了解,由于原作小說具有較高知名度,且案件涉及影視改編中作品相似性判定這一核心法律問題,因此,該案自受理階段就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被訴短劇上映僅三天播放量已逾千萬,用戶充值實際到賬150余萬元。在鼎甜公司投訴后,廣州三某公司對該劇進行全網下架。
針對侵權指控,廣州三某公司等辯稱,原告主張的相似性僅停留在思想層面或公有領域的通用情節框架,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對象;兩部作品在具體表達層面(場景設置、人物描寫、對話措辭、敘事節奏)存在差異,被訴短劇未復制原作小說的獨創性表達,甚至未借鑒小說的個性化細節,兩部作品不構成實質性相似;即使兩部作品存在原告所述的相似元素,被訴短劇也僅屬于對思想或公有領域素材的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權侵權。
寧波中院經審理后認定,被訴短劇與原作小說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原作小說的改編權、攝制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并酌情確定廣州三某公司等賠償鼎甜公司經濟損失。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判斷短劇是否侵犯網絡小說的著作權,關鍵在于判斷短劇是否接觸了網絡小說并提取再現了小說的獨創性核心:如驅動故事核心情節的序列(人物設置與人物關系,推動故事發展主線各個環節的選擇、編排)及其具體的視聽呈現方式(標志性的臺詞、獨特細節、標志性場景等),而非進行逐句逐字地比對。若上述表達高度一致,即可認定二者構成實質性相似。”該案主審法官張小玲介紹。
張小玲說,該案中,合議庭圍繞被訴短劇是否接觸過原作小說以及兩者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對案件進行了審理。根據當事人提交的相關證據,被訴短劇承制單位開機攝制并完成拍攝的時間是2024年7月,晚于原作小說連載和全網知名的時間,據此,可以推定被訴短劇編劇或作者存在接觸原作小說的機會和可能。此外,被訴短劇在主線劇情背景設計、人物關系和故事情節推進等關鍵性內核的選擇確定上以及上述內核事項的具體表達與原作小說高度相似,構成“實質性相似”,據此,可以認定被訴短劇的創作來源于原作小說,構成對原作小說著作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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